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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经济师2020人力资源管理常考知识点:劳动争议诉讼执行的特殊情形
劳动争议诉讼执行的特殊情形
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:
1.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,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;
2.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;
3.仲裁员仲裁时,有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决的;
4.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;
5.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,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用人单位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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